泸州市纳溪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1-30 16:34:09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纳溪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股联系(地址:纳溪区云溪西路117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116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政务公开范畴,不断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度,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梳理各项政务公开事项,规范发布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675条,其中发布动态信息2056条,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稳岗就业、应急管理等重大民生信息2860条,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等63条,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25条、政府全体会议信息1条,各类招考信息115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33条,对重大事项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结果反馈50条,其他信息2000余条,督促办理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平台等群众网络诉求60余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的真实意图和实际需求,建立多方会商机制,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会商,力求答复准确、合法。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6件,上年结转1件,办结27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件,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公文公开源头属性认定和发布工作,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会同区司法局对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其他文件49件,文件属性认定626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定期核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适时修订更新,确保指南内容准确性,为公众提供清晰的信息指引。规范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强化数字政府应用,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以公开强监管,开展数字政府“四个一”公开建设及网站适老化改造,实现集中展示、一键直达、智能便捷的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分类展示监管工作成果,打造政府监管“总门户”。强化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形成监管工作台账,对维护不力的新媒体账号实行严格整治和清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对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的日常指导和工作交流,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三审三校”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核查整改、季度通报等常态化监管机制,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测出的错敏词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工作纳入考核要点,优化量化考核标准,以考核促工作、以监督促落实。2023年开展政府网站安全检测评估3次,参与市、区两级组织的网络安全应急演练2次,区政府门户网站均未发现网络安全漏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1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0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5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1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3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1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2

0

0

0

5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基层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全面,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三校”机制,审慎把关信息内容。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加强与基层的沟通交流,全面提升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以及群众的信息需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地把握公开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内容、范围和深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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