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2-01 10:27:13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117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1169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夯实公开载体,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

通过市信息公开平台、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0000余条。区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6100余条。其中,政府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信息24条,开展政策解读1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30次,意见征集43条,区长信箱留言办理50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73件,惠民政策88项;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回应群众关切,督促办理麻辣社区“群众呼声”留言44件、问政四川留言97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均在规定时限编制完成,并上网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办结9件,结转下年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扎实推进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集中规范公开,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其中继续有效19件,废止7件。全区分别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公报查阅点14个,提供现场纸质版查阅和扫码查阅两种方式。切实抓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进行重点解读,指导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把信息审核发布关,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及时修订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核对各单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动情况,实时更新维护。健全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各栏目的运行维护,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大力推进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微信、微博、抖音为辅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做好数据同源工作,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在政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更方便、更快捷。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等监督保障机制,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压实压紧工作责任。从严抓好政务公开平台日常监管,加强业务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进行定量考核。做到每日读网、每周巡网,对排查出的错敏信息、栏目未更新、发布不及时等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整改不力的记入台账,每季度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重要依据。截至目前,累计发出通报4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7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31

行政强制

48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6.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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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区认真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业务能力仍需提高;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强等。对存在问题,我们将积极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和交流,开展业务培训指导,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促进各单位熟练掌握相应业务知识。二是落实和完善政策解读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统筹协调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各方力量资源,通过撰稿、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多种方式,形成多样化政策解读模式。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确保主动公开内容立即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答复。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综合考评,压实监管责任,实现常态化监管,提高公开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区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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