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纳溪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纳溪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50655)。
一、概述
2018年以来,为全面做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条例》,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1.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8〕111号)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60余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将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绩效综合目标考核,全年开展网上巡查提醒30余次,印发通报2期,对5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综合目标考核分值。
2. 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和手续,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将是否公开、公平、公正作为重要要件。全年新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并进行相应的政策性解读。及时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按规定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4期,增加了重大事项决策的透明度。
3.围绕回应群众关心热点事项加大公开力度。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实施情况公开,项目审批流程及办理时限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开公示,将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建设情况等在网上进行公开。大力开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全区119家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全部按规定公开财政收支情况。
4.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产业转型和产品质量公开力度。及时进行利用外资、境外投资、企业外债、鼓励外商投资项目的免税确认等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全面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名称、设立依据和收费标准,公开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对社会产业发展方向进行引导。
5.围绕全面开展“三大攻坚战”加大公开力度。增强脱贫攻坚的透明度,编印《纳溪区惠民政策一本通》7000余份,发放到每位贫困户。在网上公开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16个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大力推动污染防治,按月公布环境空气质量,开展78次双随机检查并公开结果,全年共作出52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决定,下发20份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4000余条,其中食品药品抽验信息11条,公开食品药品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信息4条,处罚商品不合格企业1家。
6.围绕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四川政务服务网纳溪站点全文公开《泸州市纳溪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2018 年本)》《泸州市纳溪区区级责任清单》和《泸州市纳溪区区级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通过网上公布、印制宣传手册、二维码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
7.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公开力度。推进全区10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的落实情况公开,制定并公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一系列实施办法。对2018年最低保生活保障名单和城乡特困人员名单进行公开公示,发布就业创业政策85条,开展就业专项活动37条,人事招录55条。
8. 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在纳溪门户网站上建立了“信用纳溪”专栏,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对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等开展信用风险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动态监测和公开,率先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事项中查询使用记录。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建立完善了“纳溪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共公开人大建议办理结果20件;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3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605条。其中,概况类284条,占1.03%;计划总结类637条,占2.31%;法规公文类9条,占0.03%;工作动态类20348条,占73.71%;人事类422条,占1.53%;财政类562条,占2.04%,行政执法类4708条,占17.05%,其他类635条,占2.3%。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充分发挥纳溪区公众信息网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2018年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654条,占信息公开量的53.08%。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举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闻发布1场。相关发言人就我区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全域旅游、城乡建设、社会民生、工业和国企发展成就等方面的内容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泸州新闻网“有话请你说”平台办理网络问政697件,群众满意率99.86%。通过《阳光政务》系列节目及微信公众号跟踪办理、回复群众反映问题、政策咨询问题97件。其中,阳光政务“线上问政”节目共有 20 个部门上线,收集群众咨询和诉求700 件,诉求办结率达96%;《阳光政务·我要问》接受群众诉求 271个,群众满意率92%;《阳光政务·记者行动》共播出42 期,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诉求 138件。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区政务服务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区档案局和区图书馆设置了公开查阅点21个,全年接待公众查询74000余人次。
(五)通过政务微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努力拓展新的政务公开的途径,通过QQ群、微信群、手机报、城乡公交广告等形式就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公开。各村(社区)均建有“当家人”微信群,开通“纳溪新闻”微博,“纳溪新闻”手机报、继续运行“小圆子说”“纳溪发布”“纳溪教育”“平安纳溪”“秀美人文纳溪”“纳溪安监”“纳溪农业”等多个微信公众号,投放城乡公交广告30余条。开通镇(街道)、村(社区)信息公开服务平台216个。截至12月底,各镇(街道)、村(社区)共公开涉及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就业信息等各类信息26000余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全区有3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已按法定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发生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该案经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的方式和载体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依然部分存在。三是一般工作动态公开的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深入,有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单一,不便于群众获取。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不稳定,专职人员少,工作量大,业务水平需要提高。
2019年,纳溪区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安排部署,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和安全保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增强公开工作实效。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做好各类公开平台建设运维工作,将传统政务公开方式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型信息公开方式相结合,促进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