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6-01-30 20:17:11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东升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蓝天路二段3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7930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升街道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聚焦财政资金、工作动态、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细化公开范围、规范发布流程、压实工作责任,依托政府网站、公示栏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东升街道在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28条,纳溪东升公众号发布146条,“爱纳溪”APP发布210条,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51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1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街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被行政复议2件,均涉及征收补偿,经复议后结果纠错。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东升街道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着力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的信息管理机制。一是及时公开政策文件等法定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标准统一、与时俱进。二是强化信息发布责任机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原则。三是严守信息安全底线,严格执行“部门初审、分管复审”的多级审核流程,实现公开信息内容准确、风险可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东升街道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升级。在管理机制上,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优化平台栏目、充实公开信息,保障平台内容及时更新。在审核环节上,定期进行内容核查,严格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与全面性。在发布渠道上,实行“线上平台+线下专栏”协同发布机制,统一发布信息并保持同步更新,持续提升公开平台的服务质量与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东升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加强业务指导与专题培训,增强政务公开人员的主动意识,有效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的时效、内容与程序进行常态化核查,并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形成“检查—反馈—整改—提升”的工作闭环,确保公开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更新存在滞后现象,尤其是民生项目进展类信息,未能完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配套信息不够丰富,部分内容未能充分考虑群众查找和理解的便利性,与“看得懂、用得上”的要求尚有差距。

改进措施:一是根据街道各业务部门工作职责,确定更新周期,建立健全周提示、月通报机制,将信息更新情况纳入日常绩效考核,提升信息公开精准性与实效性。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将公开重点向民生服务、惠企利民政策等群众关切领域延伸,提升信息的实用性。同时,综合运用“文字说明、图标解析、问答互动”等多种方式,推动信息内容更加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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