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新乐镇 发布时间:2026-01-28 12:43:42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新乐镇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人民政府;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8202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量增、质升、面扩”,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问题,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镇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76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49条,同比增加28.95%,通过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1720条,同比增加46.01%;微信公众号“新声乐语”发布信息129条,同比减少13.42%;撰写舆情信息365条,同比增加1.4%;回复书记市长信箱0件,办理12345信息服务热线138件,网络问政10件,做到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优化工作架构,根据年度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全员参与促公开”的工作格局;持续提升业务水平,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实操演练”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工作要点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等专项培训,切实强化公开政策文件落地实效,有效提升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坚持线上线下联动,不断优化公开渠道,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提升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一是强化线上网链,依托公众号、村级微信群、朋友圈等渠道,及时推送政策文件、政务动态等信息。二是完善线下阵地,依托镇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政务公开专区8个,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向群众提供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及办事指引的“一站式”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网络内容的监督保障,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标准,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着力构建多元化监督体系,将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畅通监督渠道,健全监督反馈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切实保障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5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深度不够,解读内容多停留在文件原文复述层面,缺乏对政策背景、执行要点及惠民影响的深入阐释;二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部分栏目存在“僵尸信息”现象,长期处于“静止状态”,甚至存在过时信息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改进举措:2026年,我们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实现政府工作的信息化、公开化、透明化。一是深化政策解读,建立政策解读“全链条”机制,围绕政策制定、执行、落实全流程,聚焦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度解读,推行“主要领导讲政策”常态化,提升政策解读的专业性和易懂性。二是强化时效管控,健全信息公开“全周期”更新机制,压实各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明确信息拟稿、审核、发布各环节时限要求,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倒逼责任落实,切实解决信息公开“慢、拖、漏”问题,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鲜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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