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街道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东升街道 发布时间:2024-01-26 16:24:06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东升街道党政办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蓝安大道458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79303)。

一、总体情况

东升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号召,以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东升街道在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发布政府信息7条;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上共发布8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92条,爱纳溪发布61条,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办理516件,人大建议件共回复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东升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东升街道积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公开程序、公开范围和实效要求,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立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标准,明确权责主体,健全制度保障,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东升街道信息公开主要依托“纳溪东升”微信公众号、“爱纳溪”APP、“纳溪门户网站”、“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督平台”、“泸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五大主流信息公开平台,同时积极通过街道服务大厅公示栏和公示屏以及各村社信息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接待来访、组织宣传坝坝会等形式将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

(五)监督管理情况

东升街道对拟公开的信息分平台建立公开台账,实行先审核登记,再依法公开的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设立意见建议反馈箱,开通举报热线,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自下而上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责任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其个人年度考评,对工作失职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 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 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果

 

 

(五 )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 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 他 结 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形式较为单一,相关工作人员政策解读能力较为薄弱,专业性不强,对于具体指导群众办实事的回应质量不够高;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监督制度不够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督促不够有力;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存在相关栏目或版块长时间不更新内容,或为应付检查在一个时间段突击更新的现象。

(二)改进措施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力度,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主动加强沟通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明确信息公开有关内容,及时回应群众合理关切;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扩大公开范围,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健全各个业务栏目版块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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