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文旅局 发布时间:2026-01-27 12:14:05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广旅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顺江街6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1083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扣文广旅重点工作,强化公开意识,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和实际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区文广旅局共公开政务信息51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条,动态类信息256条,财政类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数3条,其他信息数198条。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投诉、政策咨询2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11件,政协提案和答复21件,办结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推进,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及具体经办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公开内容经过认真审核,明晰信息公开范围,实施动态化管理,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公开我局各项政策文件,以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放大政策效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持续深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着力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依托“纳溪文旅”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爱纳溪APP、泸州日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文旅工作动态、文旅消费活动、精品线路、文化惠民举措等相关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实际工作调整,及时优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架构,强化组织保障。坚持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对信息公开不及时、数据不准确的,视情况进行约谈或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务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部分信息收集、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股室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法规、业务技能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拓展新媒体平台运用,借助微信视频号、抖音、微博、小红书等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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