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1-27 11:45:16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纳溪区市场监管局联系(地址:纳溪区东升街道兴业路48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9203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最新部署,紧扣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准确、完整的监管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快公开”,以高质量信息公开助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民生信息、信用纳溪、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专栏公开信息151条,中国质量新闻网等载体公开信息109条,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217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政府公开信息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采取“专人更新、三审三校”工作模式,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更新“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栏目,及时公开政策文件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内容,同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公众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区市场监管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爱纳溪app”等官方平台,实时更新发布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市场监管局未单独开设政务微信、微博,以及其他政务新媒体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公开前信息审查、公开后网站巡查、出错后责任追究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严格确保信息准确性。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当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1

行政强制

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内容深度仍显不足。政务信息采稿量偏少,稿件质量与群众关切结合度不高,难以形成有效传播。二是审核把关不够严。个别新闻稿发布后仍需撤回,暴露出“三审三校”执行不到位、责任链条未压实。

       针对上述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升供稿质效。建立“股室周轮值供稿”机制,围绕各股室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等分管领域亮点内容,每月推出不少于4篇深度政务信息。二是扎紧审核关口。抓实“三审三校”,增加发布前“双人盲审”和发布后30分钟“回头看”抽查,出现撤回情形即启动倒查问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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