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繁體版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机器人
English
中央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泸州市人民政府
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公示公告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关于纳溪区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 |
发布时间:2026-09-17 11:25:17 来源:区审计局 阅读: 次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0日在纳溪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雷拥群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区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审计法相关法规,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5年,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抓住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这个首要任务,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有效防范重大风险,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财政运行能力持续增强。严格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健全财税协同征管机制,深挖税源潜力,全区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3亿元,同口径增长3%,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积极争资争项,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等上级资金32.07亿元,有力保障了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城市管道更新等重点项目建设。

——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民生支出占比持续保持在70%以上。安排教育资金7.87亿元,支持长湿新城学校等5个项目建设,积极落实幼儿园大班减免保教费政策。安排卫生健康资金2.79亿元,持续推动健康纳溪建设,及时兑现育儿补贴政策。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5亿元,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审计工作质效持续提升。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组织实施审计(调查)项目12个,审计查出违规和管理不规范资金1.28亿元,提交审计报告12份,提出审计建议41条,针对突出问题撰写审计简报11篇。1个项目获评省级优秀审计项目二等奖,2个项目分别获评市级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二等奖。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5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29.27亿元,收入总量39.61亿元,支出总量36.8亿元,年终结余2.81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5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15.91亿元,收入总量27.43亿元,支出总量22.91亿元,年终结余4.52亿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0.03亿元,收入总量0.08亿元,支出总量0.08亿元,年终无结余。社会保险基金全部上划市级统筹管理,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无数据。

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以及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不规范。2025年,商业流通事务等部分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未及时拨付教育共同财政事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0.8万元,3个单位468.38万元资产未进行会计核算,5个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据不准确。

(二)专项资金管理有待加强。一是“两重”“两新”专项资金方面。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100.18万元未纳入专户管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7962.38万元未及时使用,7个项目未按期开竣工。二是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方面。3个老年助餐点未运营,369户适老化改造方案未经改造对象签字确认,2个镇(街道)近五年来未实施适老化改造项目。三是采购资金方面。1个单位拖欠安保服务费22.92万元,1个单位将不符合采购公告资质要求的公司确定为中标单位。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4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预算编制不准确,2个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数据不准确,2个单位无预算支出委托业务费等11.55万元,2个单位预算草案未经党组审议,1个单位决算报告未经党组审议。

(二)执行财经纪律不严。2个单位无凭据(发票)报销费用10.52万元,1个单位大额预付食堂食材、水电气费等57.44万元,3个单位扩大范围使用资金26.71万元,1个单位拖欠企业账款12.72万元,1个单位违规确定校服供货商。

(三)财务管理有待加强。3个单位少缴工会经费13.65万元,1个单位课后服务费、工会经费等未进行会计核算,1个单位未制定内控管理制度,1个单位未按要求开展内审工作。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未纳入会计核算,1个单位54.79万元固定资产未进行明细核算,1个单位未按约定收取资产租金1.84万元。

(五)项目管理有缺位。1个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设备31.68万元,1个单位未上缴结余资金24.09万元。

(六)校园餐管理不到位。在食堂经费中列支非食堂人员工资4.8万元,违规指定3家公司为食堂配送食材。

三、镇(街道)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1个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不规范。预算草案未经党委会审议,无预算安排支出13.99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据不准确,非税收入67.8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会议费支出未按要求压减。

(二)财务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制度个别内容与上级规定相冲突,往来款2481.53万元长期挂账,少缴工会经费17.14万元。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公务车处置未按程序报批,部分固定资产使用信息不完整,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固定资产折旧等业务核算不准确。

四、重点民生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殡葬、疾控、“五好两宜”和美乡村等4类民生领域的政策执行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一是资金管理不到位。地膜科学使用三级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和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资金260.6万元闲置2年以上,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资金12.47万元支付不及时,滞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资金39.8万元,拖欠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款552.4万元。二是政策执行有偏差。未完成农村“厕所革命”目标任务325户,农村“厕所革命”项目130户未按要求施工,未经批准改变地膜采购数量和标准。

(二)殡葬政策落实方面。一是政策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制定纳溪区“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未按要求启动纳溪区农村公益性墓地规划建设工作,未及时拨付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资金65万元。二是采购管理不规范。直接指定供应商供应墓材20.25万元,墓地开发项目边坡治理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改变实质性条款签订石材采购合同,未按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房屋租金等31.12万元,违规同意非合同供应商供应墓材134万元。三是公墓管理不规范。2个墓地项目多付工程款6.44万元,超标准销售公益性墓位29个。

(三)疾控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制度执行不严。卫生监督职能未按要求划转到区疾控中心,未建立传染病疫情形势会商机制,未建立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交流培训机制。二是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未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各单项预案,应急队伍管理制度内容不健全,未制作风险评估月历和风险地图,应急物资存放管理不规范。三是实验检验研究能力有待提升。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不达标,52个项目不具备检验能力,11台实验室设备配而不用,拖欠快速检测设备、检测耗材供应商货款17万元。四是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未建立健全其他传染病流调溯源“三公(工)”协同机制,疫苗接种服务费187.3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四)“五好两宜”和美乡村项目方面。护国镇“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未按期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水土保持审批手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未督促跟审单位按要求安排具有造价资质的跟审人员,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578.5万元。

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1个单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执行不力。未建立健全镇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示制度和群众监督举报制度,未及时发放土地整治项目管护费30.84万元,辖区内个别企业存在违规取水。

(二)林地、耕地、饮用水监管不到位。辖区内个别企业违规占用林地,个别设施农业用地长期闲置,2座水库无法计量取用水数据。

(三)污染防治需加强。镇村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1个污水处理站关键点位视频监控损坏,1个污水处理站未建立污泥利用处置管理台账。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决算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全面规范预决算管理,严格执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科学合理开展预决算编制,常态化整治预决算编制不真实、不准确,预算执行不规范,财政资金闲置低效等问题。从严抓实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补齐基层财务基础薄弱、内控机制不健全等短板,常态化开展财务规范化指导,提升财务管理能力水平。健全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全面规范资产核算、日常管护、调剂使用、报废处置、核销归档等流程,加强资产清查盘点,摸清资产底数、堵塞管理漏洞,有效杜绝出现资产账实不符、闲置浪费、管理失序等问题。

(二)着力增强民生保障,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加大适老化改造、疾控体系建设、校园餐安全等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严格对标上级政策部署,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强化检查,坚决纠治政策执行偏差、落实不到位、覆盖不均衡等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精准落地。严把民生资金关口,健全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绩效评价全链条闭环管理,严防资金截留、挤占、挪用、低效闲置等问题,确保民生资金精准惠及群众。全面规范民生项目“建管用”全周期管理,做好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建设、验收运维等各环节管控,补齐项目管理短板、防范建设运行风险,持续提升政府民生项目投资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销号。坚持以审促改、以审促治、以审促建,将审计整改作为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提升区域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做实做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审计部门跟踪督促责任,构建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闭环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推动各类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清零。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完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监督、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凝聚监督合力、放大治理效能,切实保障全区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部署落地见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我区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镇(街道)、区级部门(单位)正在抓紧整改,区审计局及有关部门将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