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纳溪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6日至11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12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区行政审批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区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盘接受、坚决整改。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贯彻、坚决落实。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精心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开好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时报送集中整改情况,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具体负责,齐抓共管、全面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有差距,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放管服”改革等有关政务服务方面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跟进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完成5个部门67个事项授权。二是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办事指南对“一件事”进行多维度宣传。加强同牵头部门沟通对接,提升办件量。深化“全科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提高窗口人员服务能力。三是深学细悟《四川省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泸州市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召开惠企政策相关会议3次,切实发挥“一‘泸’快享”平台作用,2026年兑现惠企资金865.88万元。四是对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专区、驿站)进行广泛宣传,开展走访调研,多渠道收集企业需求。纳溪特早茶城企业服务驿站主动靠前服务,为茶商茶企提供“现场办公+预约服务”。2026年以来,收集和解决企业诉求58个。
(二)关于“提升政务服务有差距,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全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规范工单处置流程。开展重复投诉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聚焦七大领域16个重点重复投诉实施靶向攻坚,有效化解重复投诉问题。制定《纳溪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红黄蓝”三级预警督办机制》,加强提醒和跟踪督办。二是制定《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开展礼仪与服务规范培训。印发《泸州市纳溪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设立“零证明城市”监督专窗,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和“零证明”工作要求。指定专人牵头落实“日调度、日清零”工作举措,每日巡查平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6年以来全区未出现超期件。三是修订《投诉处理制度》,规范设置投诉意见箱并落实专人每天开箱检查,建立投诉台账,由分管领导牵头会同相关进驻单位首席代表核实处理,不定期开展研判,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四是对13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暗访督导,发现问题当场反馈并形成问题台账,全程督促指导整改。
(三)关于“底线思维树得不牢,推动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增强干部职工安全意识。二是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抓好实施,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疏散演练、净水设备检测维修。建立政务大厅安全巡查登记台账,整改以来巡查5次。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纠治‘四风’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泸州市纳溪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2025版)》等规章制度,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19项制度,汇编形成《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手册》并抓好实施。二是学习办文办会相关文件精神,及时传阅典型错情通报,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约谈提醒,对错误文档进行更正和替换,建立《公文处理制度》并抓好实施。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不定期听取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汇报,切实保障办事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权益。
(五)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强化政治引领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会一课”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意识形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开展约谈提醒和批评教育,修订完善《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2026年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3次。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制定《2026年党建工作要点》并抓好实施。二是将政务大厅入驻单位党员调整到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对机关党支部支委委员进行改选并按要求开展党组织活动。三是明确各支委委员职能职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各项要求,规范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四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公务员、事业人员、临聘人员平时考核办法并抓好实施,严格规范开展考核、晋升、推荐等各项选人用人工作。
(六)关于“机关规范化管理粗放,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食堂物资管理制度》并抓好实施,建立食堂物资库房和出入库台账,规范后勤管理,加强财务报销审核。二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聘请第三方重新验收所涉项目,梳理单位合同做好采购衔接,按程序做好各类合同续签工作,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抓好实施。三是学习《泸州市纳溪区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置,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抓好实施。
(七)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深入,正风肃纪常态化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省市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四个亲自”要求、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要求等内容并严格执行,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和约谈提醒,制定《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对全体干部职工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好谈心谈话,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制定《政务服务大厅巡查工作制度》《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局长进大厅工作制度》《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强化政务大厅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三是修订《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研究审议事项及大额资金标准,严格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做到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三、坚持常态长效,持续用力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加快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区行政审批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行政审批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0-4254086;邮政地址: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纳江路1号;电子邮箱:481739397@qq.com。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行政审批局党组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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