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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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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06 11:23:42 来源:区委编办 阅读: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11月10日至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编办进行了巡察。2025年12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委编办领导班子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以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编办主任为组长,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和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巡察整改工作。

(二)责任落实方面。区委编办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带头认领重点问题,定期调度整改进展;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工牵头整改分管领域问题;各整改任务责任部门负责同志履行直接责任,负责抓好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责任部门抓点”的责任体系。

(三)监督检查方面。区委编办定期召开专门会议,通报整改进度,分析存在问题,调整优化措施;对整改滞后的任务,挂牌督办、限期办结,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区委编办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动认领反馈问题,牵头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工及时限,多次研究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带头督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构建协同整改机制。坚持问题与结果导向,常态化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力情况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实效。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维护机构编制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坚决

1.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对分管监督检查的班子成员和监督检查股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二是在机构编制交流群中提醒督促相关单位按时报送重要事项报告,对单位报送的重要事项报告严格把关,确保内容完整准确三是督促指导主管部门对区融媒体中心违规设置并配备的中层干部予以免职。四是对11个单位开展抽查并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2.专项核查工作打折扣

整改情况:主要负责人对分管监督检查的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提醒二是列出全区210个机关事业单位名单,为开展核查做好了准备三是认真开展核查。按照《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规定,全国机构编制核查一般每5年开展一次。预计2026年至2027年将开展新一轮全国机构编制核查。

3.联动监督落实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编办领导班子在室务会上专题学习了省上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的相关精神,增强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综合约束管理的意识。将区委编办《关于2025年度机构编制统计情况的报告》抄送区人大预算审查工委,互通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落实联动机制。是严格落实《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了临聘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强化过程监管,加强对临聘人员控制数使用、人员解聘及续聘等环节的监督备案管理抽查了8个单位临聘人员使用管理工作,未新发现违规临聘人员的情况。

(二)推进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4.基础工作谋划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工商联的主要职责,增加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负责对区工商联基层商会党建工作的指导”等职责。全面清理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职能变化较大的区循环经济发展中心更名为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并重新制定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是将机构编制纪律法规教育列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并于2026年3月10日,在纳溪区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开展了机构编制纪律法规专题培训;同时,在微信群“纳溪区机构编制交流群”常态发布机构编制法规相关知识。截止2026年4月,指导机构变更名称单位规范挂牌1个。三是自反馈以来,已对11个单位的办公场所挂牌、机构编制管理问题开展现场检查指导。

5.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责任不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网络监测工作。区惠民帮扶中心已完成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坚持定期清查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情况并发布变更公告梳理出3家到期未办理法人证书延期的事业单位,督促其及时换领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精神,落实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的规定。自反馈以来,已对区残联、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等2个单位开展了实地核查。三是加强对已撤销事业单位印章的监管。经梳理,2021年以来撤销事业单位共85个,其中:29个事业单位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无需注销法人登记;其余56个注销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已按要求完成收缴印章

6.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评估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泸州市纳溪区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办法》和《泸州市纳溪区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对机构编制调整超过1年的部门(单位)进行清理,制定了2026年评估工作计划,并对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等11个单位了开展评估和跟踪问效,并分别形成了评估报告二是重点围绕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到护国、上马、打古、新乐、东升等镇街开展实地调研,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优化措施,形成《关于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评估的报告》。对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派驻镇(街道)机构进行优化调整,主动谋划加强执法队伍力量,强化重点镇街执法人员保障

(三)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有短板

7.“第一议题”制度规范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相关要求,在召开室务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的内容,并明确由主要负责同志领学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2026年以来,室务会研究“第一议题”均提出并落实贯彻落实意见。

8.党员意识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2026年1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规定,强化“按时、足额、本人交纳党费”是党员基本义务的政治意识2026年2月,由支部副书记牵头对涉及提前交纳党费的5名党员进行了约谈提醒。截止目前,已逐月按时收到支部党员党费。二是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各级党委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召开区委编办党支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开出了“辣味”、取得了实效。

9.选人用人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编办室务会上学习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晋升的相关规定,强化程序意识和规矩意识2026年2月由分管人事的班子成员对具体经办人开展约谈提醒,明确要求加强业务学习,人事等相关工作务必做到在公示时间结束并无问题后再开展下一个程序从2026年起,严格执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晋升的相关规定,落实归档资料“双人复核”要求,存档资料必须由经办人与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二在区委编办室务会上学习《室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讨论决定事项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2026年2月由主要负责同志对分管人事工作的班子成员和经办人进行了约谈提醒,严明组织人事纪律指定具体同志负责室务会议记录,严格执行《室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印发室务会纪要时分管领导必须复核室务会会议记录,确保室务会纪要与室务会纪录保持一致。

(四)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10.学习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6年3月区委编办室务会上学习了区委有关意识形态的有关文件,研究制定区委编办贯彻落实意见将纳溪区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文件和精神列入区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应学尽学、全员覆盖建立意识形态政策文件“动态学习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上级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是在2026年第三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2026年学习计划,确保全年集体研讨不少于6次

11.责任不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召开了区委编办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研判会,建立健全区委编办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和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制发了区委编办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责任、响应流程和处置机制等。二是2025年12月通过室务会重新调整区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由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班子成员同时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三是自2026年1月起,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必备内容,由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未体现的一律退回修改。在2025年度考核中,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严格按此要求进行了落实。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短板

1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廉情分析。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梳理了岗位廉政风险点,聚焦“权、钱、人、事”关键环节,形成个性化、精准化风险清单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廉情分析报告进行指导审核,确保风险点“找得准、防得住”。二是认真开展约谈提醒。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关于约谈提醒的相关内容;严格落实约谈提醒常态化机制,实现了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每半年实现谈话全覆盖

13.派驻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两个维护”根本任务,通过参加会议、查阅资料,常态化对区委编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开展政治监督;二是定期开展约谈。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结合巡察工作,对区委编办领导班子、重点岗位人员开展约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廉洁教育。三是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已督促区委编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并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六)廉洁用权有偏差

14.“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职工会,专门对区委编办《机关管理制度汇编》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出差审批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再次学习。二是严格规范程序,“三重一大”事项须提交编办室务会研究决定。

15.工会经费未按标准上缴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标准对2022年至2025年工会经费计算基数进行重新核定,将差额部分上缴区总工会;二是组织工会委员及财务人员学习《工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等文件,吃透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要求。

(七)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不到位

16.巡察整改责任不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室务会,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了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印发的巡察工作相关文件。二是多次以室务会、职工会、支部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通过了《区委编办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了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于4月底前研究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17.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召开职工会,专门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出差审批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再次学习,确差旅费报销的条件和程序。健全监督机制,按要求认真检查审批流程规范性,对发现的违规审批、无审批出差等问题,严肃通报批评并予以追责。二是改进文风作风。公文经办人员开展约谈提醒,强化“文经我手无差错”责任意识开展“文风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三是严禁白条支付。主要负责同志已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明确“无合规票据不予支付”的刚性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票据合规审查,重点核查租赁、劳务类支出,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站位,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锚定目标持续发力,保证整改力度不松、标准不降,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积极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定期分析研判进度,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二)标本兼治,促进巡察整改成果不断巩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吸取教训,将整改中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落实。持续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学习,推进整改工作务实高效开展,探索自查、抽查等监督方式,强化财务管理、公务租车等领域监督,提升整改效率和执行力,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三)聚焦发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坚持聚焦发展,将巡察整改融入区委编办工作全局。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优化考核机制,引导干部注重实绩,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全区机构编制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0-4213379;邮政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1段210号区委编办综合股;电子邮箱:1691241047@qq.com。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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