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关于举行纳溪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5〕330号)相关规定,我分局将举行纳溪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纳溪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询问。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5月25日上午9:30。
三、听证会地点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A24会议室。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五、听证代表产生与报名方式
(一)听证代表构成
本次听证会拟选定听证代表35名,包括:
1.纳溪区各镇(街道)年满18周岁、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有利害关系的村民(居民)代表;
2.纳溪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表;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代表;
4.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统计等相关部门代表。
(二)报名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报名方式
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前往泸州市纳溪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征收股现场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830-4281069
七、听证须知
(一)申请并经同意的听证代表,凭《听证通知书》按时到场,遵守听证纪律,无正当理由缺席或中途退场视为放弃听证;
(二)代表应实事求是反映意见,遵守听证纪律;
(三)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四)听证结束后,代表需对听证笔录签字确认。
特此公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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