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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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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24 11:14:20 来源:区委政法委 阅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纳溪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7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纳溪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整改。领导班子切实扛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压实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明确总体责任分工,将整改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落实到具体股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股室具体抓、全委上下合力抓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根据整改任务制定详细的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风险防控。整合全区9个群众网络诉求渠道,全量收集各类风险隐患,严格闭环处置流程,确保全程可控。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学习贯彻相关会议精神,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贯彻执行政法工作条例不力”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在十四届区委常委会第170次会议向区委报告2025年政法工作情况,并重新梳理制定《向区委请示报告清单》,督促政法单位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发送约谈提醒函3份。二是强化政治轮训质效。组织开展2025年全区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确保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占比达到70%,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三是强化重大矛盾风险排查化解。深化网格实战能力,全面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建立“三色”预警动态管理,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确保可管可控。落实涉法涉诉领导信访积案包案制度,畅通部门沟通协调,合力推动积案化解。

(三)“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整改情况

 一是统筹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开展“进解促”常态化服务企业行动。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三是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积极推动涉企案件审理进程。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和完善《区委政法委新媒体内容“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等4个制度。三是加强阵地建设管理,优化人员管理配置,创新政法工作宣传方式,广泛征集信息素材,通过微信视频号等方式广泛宣传政法工作。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年度任务安排和责任分工。二是持续开展法纪教育,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压实相关人员“一岗双责”。三是完善内控管理机制,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财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内部管理。

(六)“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完善资料归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强化人员变动期间资料交接管理。二是加强运维监管,加强相关平台轮巡抽检工作,规范项目管理考核制度。

(七)“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不力”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传达学习《区委政法委派员列席区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办法》,并严格按要求执行。三是严格按照《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四是严格按照规定收缴党费,进一步规范党支部运行管理。

(八)“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晋升工作程序》《中层干部选拔工作程序》,严格对标对表按程序规范实施。二是开展约谈提醒,加强相关资料的归档保管,并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工作相关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委政法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质量整改成效保障推动全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筑牢忠诚根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政法系统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持续压实整改责任,防止问题反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常抓不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纳入整改范畴。

(三)持续健全制度机制,实现长效常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四)持续转化整改成果,推动工作发展。把巡察整改与履行新时代政法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上来,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纳溪、法治纳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4295057;邮政地址:纳溪区纳江路29号;电子邮箱:122827678@qq.com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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