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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任务第四十二项整改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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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4 10:00:34 来源:区发改局 阅读: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泸州市页岩气资源丰富,已投产气井多达300余口,开采产生的压裂返排液组分复杂,处理难度大。督察发现,全市返排液处置总量不清、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十分突出。各县(区)上报的2022年返排液处置量共约200万立方米,但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产生量仅有145万立方米。”已完成整改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我委提出。联系电话:0830-3106091;邮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泸州市人民政府2号楼314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 

附件:泸州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泸州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泸州市页岩气资源丰富,已投产气井多达300余口,开采产生的压裂返排液组分复杂,处理难度大。督察发现,全市返排液处置总量不清、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十分突出。各县(区)上报的2022年返排液处置量共约200万立方米,但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产生量仅有145万立方米。

整改责任单位

市加快推进页岩气勘探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党委、政府,有关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

全面摸清页岩气压裂返排液产生、处置情况,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对页岩气废水全链条监管机制。

整改措施

(1)2024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页岩气压裂返排液产生处置台账,摸清底数。〔责任单位:市加快推进页岩气勘探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党委、政府,有关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2)2024年6月底前,制定并实施页岩气压裂返排液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返排液产生、运输、处置闭环管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加快推进页岩气勘探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党委、政府,有关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3)2024年12月底前,严格落实页岩气压裂返排液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加强GPS定位监管,每季度开展现场抽查。〔责任单位:市加快推进页岩气勘探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党委、政府,有关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主要工作及完成情况

(1)已建立健全页岩气压裂返排液产生处置台账,收集区(县)相关返排液数据,摸清底数。

(2)已于5月正式印发《泸州市页岩气压裂返排液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已完成整改。

(3)第一季度,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赴泸县、叙永县开展现场抽查。第二季度,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龙马潭区开展现场督察,督促落实页岩气压裂反排液运转处置联单制度。第三季度,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赴纳溪区、泸县、江阳区开展返排液污水处理厂现场督察,检查返排液产生处置台账;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到泸县开展现场督察,检查各平台回注、回用、外送台账,督促落实页岩气压裂反排液运转处置联单制度;第四季度,市发展改革委带队,特邀请2位专家,赴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瑞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返排液产生处置相关工作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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