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30—3116771;邮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环境科。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4日
(联系人:水环境科,王霞)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2023年9月督察前期暗访发现,纳溪区银鸽纸业在废水处理系统增加简单预处理装置,在刮渣电机不能正常启用,气浮、铁碳微电解等工序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对外接收页岩气压裂返排液,存在不稳定达标排放的风险隐患。 |
整改责任单位 | 纳溪区党委、政府 |
整改目标 | 金竹纸业(纳溪区银鸽纸业)废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
整改措施 | 1.2024年2月底前,督促金竹纸业(纳溪区银鸽纸业)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和检修。 2.2024年3月底前,督促金竹纸业(纳溪区银鸽纸业)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3.2024年6月底前,督促金竹纸业(纳溪区银鸽纸业)每季度开展外排污水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4.2024年9月底前,督促金竹纸业(纳溪区银鸽纸业)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接收页岩气返排液可行性论证。 |
整改主要工作及完成情况 | 1.金竹纸业(纳溪区银鸽纸业)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现场核查时,预处理装置已拆除。 2.金竹纸业(纳溪区银鸽纸业)修订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3.金竹纸业(纳溪区银鸽纸业)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每月开展废水自行监测(委托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均达标。 4.金竹纸业(纳溪区银鸽纸业)承诺不再接收处置外来废水,且预处理装置已拆除,无需再开展污水处理设施接收页岩气返排液可行性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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