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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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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10:17:26 来源:区医保局 阅读: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4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纳溪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31日向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增强政治自觉,把准方向定位。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区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坚决扛起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通报传达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并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高位推动各项整改要求落实落地。

(二)坚持以上率下,突出责任落实。局党组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支部委员为成员的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医保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四类14个方面52个具体问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单,细化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牵头责任股室。局党组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掌握整改进展,分析整改成效,研究解决问题;开展督查督办,督促各项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如期推进,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

(三)加强工作统筹,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整改工作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相结合,同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学思想强党性、选干部配班子、抓作风优服务、惠民生促和谐等工作。对于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坚持系统思维,强化源头治理,既拿出“马上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修订完善多项规章制度,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堵住一批漏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对“第一议题”制度和“四下基层”工作法等内容进行了学习,深刻领会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将“第一议题”制度和调研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根据医保工作实际,结合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医保热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及时梳理2024年调研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024年梳理调研课题10个,均已形成调研报告,解决问题13项。三是联合属地镇(街)经办人员,通过入户宣讲政策和耐心沟通,已追回错发的医疗救助金并退回专户,同时加强基层经办人员培训和畅通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特殊人员正常及时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2.关于“推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持续沟通协调,25个未开通医保专网的村(社区)均已全部开通,进一步保障了基层医保业务经办。二是在司法局指导下,制定《区医保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并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对协议处理案件、自查清理退款等5类重大事项在提交党组会研究前开展合法性审查。三是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完善《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案件审核和案件审查流程,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五是召开党组会对意识形态有关文件进行了学习,严格落实党组全面领导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工作内容予以安排部署,坚持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和信访工作分析研判。六是建立完善单位工作群组台账,建立完善单位《微信、QQ工作群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工作群组管理。七是加强论坛讲座审核备案相关制度的学习并严格执行。

3.关于“织密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网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专项检查、市级抽查复查、省级飞行检查,完成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检查,确保达到规定的检查频次要求,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二是已完成全区37家定点医疗机构的蹲点巡查。三是及时追回违规基金,同时建立定点零售药店视频监控巡查制度,以周巡查、月巡查、季度巡查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四是修订完善《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加强职能部门信息互通,推动形成监管合力。五是通过线下搭台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线上发送宣传短信、发布宣传视频等浓厚社会监督氛围。六是制定我局《关于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招募方案》,并于10月11日已招募“两委员一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共20名,从事区级医疗保障资金社会监督工作。七是加强镇街经办人员培训和履职督导,目前基层定点卫生站(室)、定点药店进销存台账、门诊日志记录不规范等现象得到有效改善。八是加强对全区网格员医保业务能力培训和指导,提升基层监管质效,对接区委政法委开展网格员医保业务培训,下一步将加强与网格员的沟通,督促指导其上报相关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履责汇报和每半年召开廉情分析会。二是及时修订完善区医保局《党组工作规则》,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局党支部重大工作纳入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范围。三是完善干部职工考核办法,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四是党组书记就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对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中提醒约谈,会后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责任股室进行了“点对点”式提醒约谈。五是开展了全岗位廉政风险点再查找、再梳理,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查找精准,防控见效。

5.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责任意识。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及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和《泸州市纳溪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提高纪律意识。

6.关于“依法廉洁用权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按照风险防控要求,完善医保智能审核复审和终审权限分配管理制度,分设复审、终审岗位。二是印发《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处理移送规范的通知》,明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处理移送标准,目前已新完成对7家医药机构的行政处罚。三是修订完善我局《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开展2次“医保大讲堂”,相互学习各个业务板块政策和规定,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保证内部审计质量。四是对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在线采购落实情况开展了一轮全覆盖检查督导,针对集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发通报3期,召开通报会1次,约谈30家次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督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应采尽采”。五是对我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好建账、登记等工作,已完成资产管理系统信息更新完善。5台台式电脑分别捐赠给5个村(社区),15台医保电子凭证扫脸激活移动终端已捐赠我区13个镇(街道),均已完善资产移交手续。六是修订完善《车辆使用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建立公务用车、租车管理台账,每次租车完善租赁协议,确保车辆使用符合使用范围和程序。

7.关于“持续纠治‘四风’发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多次对接区财政局后,剩余镇街2019年度居民医保征收工作经费已于10月13日全部足额划拨到位。二是专题对某医院诉求进行专题解释解答和书面回复,已得到对方认可。三是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约谈提醒,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纪律观念得到了明显提高。四是修订完善《纳溪区一般诊疗费管理办法》,拟定一般诊疗费年度指标分配下发各镇(街道),各镇(街)根据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产生的数据具体分配,并报区医保服务中心审核划拨,确保政策及时落实。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政治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将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重要项目等内容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内容,并加强对党组决策事项的督导检查,确保决策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集体充分讨论、集体研究进行决策。三是通过中心组学习会、职工会,加强对《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企)业单位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程序》等规定的学习,规范干部职工外出审批工作。四是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同志开展了约谈提醒,指出存在的问题,并举一反三进行整改,杜绝以后出现类似问题。

9.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加强对《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二是支部副书记对支委成员、党小组组长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每月按时召开党小组会议,并结合党员“双向”评价管理试点工作,充实党小组会议内容。自8月份开始,局党支部两个党小组严格按要求,组织党小组成员每月召开党小组会,同时支委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落实。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今年已组织支部党员前往中国环保影像博物馆、川江家风馆、四渡赤水教育馆等开展了3次党性现场教育和集中观看爱国主义影片活动,不断提升支部活动的吸引力,支部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积极性不断增强。                   

10.关于“选人用人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我局干部年龄结构进行分析,积极与区委组织部、编办、人社部门沟通对接,10月已商调一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进入我局,充实了年轻干部队伍力量。二是主要领导带队对股室开展运行调研,对各股室的人员结构、岗位职责等进行优化调整,经局党组研究提拔了3名中层干部,其中局机关医疗保障股股长已配备到位。三是严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流程做好职员职级晋升、中层干部选拔等各环节,做到纪律严明、程序严谨、过程公开。

11.关于“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激情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通过集中或个别提醒约谈,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印发《“转作风、提能力、促发展”七大专项行动方案》,开展能力提升七大专项行动,推动实现干部职工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推动大发展。 三是修订完善我局《工作督查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制度,并抓好制度的刚性执行。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再次对照“三不、三怕、三弱”问题进行查找剖析,梳理形成“职能清单”“风险清单”“问题清单”三项清单,促进干部职工作风能力提升。五是修订完善我局《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派驻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充分体现职工工作实绩。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2.关于“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区委第六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干部职工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局党组定期调度督促、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6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管理,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走深走实。三是明确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纳入每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剖析和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13.关于“问题整改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统筹管理股全股室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二是严格按照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经办要求,及时核验申请资料,组织定点评估小组成员开展验收工作,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办事项。截至目前,已有191个一体化村卫生室已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三是主动对接卫生健康部门,及时了解村卫生室更新情况,指导新增医药机构完成定点申请,新运行的大渡口镇铜鼓村卫生室、丰乐镇保安村卫生室已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实现“一村一站”。

14.关于“整改成效未长期坚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工作实际,修订单位内部规章制度28项,新增管理制度3项,并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执行。二是8月5日,印发《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三是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今年开展联合蹲点巡查14家,完成第一轮全覆盖巡查。对协议处理的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要情通报的形式发送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今年已通报6次,共189家定点医药机构。

下一步,区医保局党组将进一步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医保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0—4211662,邮箱:lzsnxqylbzj@163.com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2月30日


关于 巡察反馈 问题 集中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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