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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公务员及时奖励拟奖励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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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0 10:57:41 来源:区公安分局 阅读: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员会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公务员及时奖励拟奖励对象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等规定,区委、区政府决定奖励一批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安保维稳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个人和集体。根据评选工作部署,在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拟对刘本利等8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王小刚等20名同志给予个人嘉奖,对区消防救援局等5个集体记集体三等功。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奖励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830-4118608;电子邮箱:503373420@qq.com。

附件:2024年公务员及时奖励拟奖励对象名单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员会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

2024年公务员及时奖励拟奖励对象名单

一、个人三等功

刘本利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兼) 

杨建敏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小琴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安全总监

向   平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夏   华  区公安分局新乐派出所所长

李   永  区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教导员

段祖波 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李元家 区公安分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

二、个人嘉奖

王小刚 白节镇党委书记

张廷伟 打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春林 上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   超 新乐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邱有义 龙车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王   江 合面镇党委副书记

周   平 永宁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邬丝路 东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钟   桃 大渡口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罗   尧 丰乐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魏   琴 天仙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胡如华 护国镇二级主任科员

张   菁 安富街道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邬   克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国鸿 区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乙严 泸州市纳溪区紫阳大道消防救援站站长

田洪江 区公安分局丰乐派出所教导员

曹一迅 区公安分局打古派出所副所长

邱   爽 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副主任

陈   奇 区公安分局上马派出所四级警长

三、集体三等功

泸州市纳溪区消防救援局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永宁派出所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指挥中心



奖励 关于 公务员 及时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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