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关于护国镇沙田村1社连接2社新建道路工程(弃土场)临时用地审批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申请已经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位置 | 申请单位 | 主要 用途 | 批准 文号 | 核准面积(公顷) | 使用年限 |
1 | 护国镇沙田村1社连接2社新建道路 工程(弃土场)临时用地 | 纳溪区护国镇沙田村第一、第四村民小组 |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沙田村村民委员会 | 弃土场 | 泸市自然资规函〔2024〕423号 | 1.6104 | 24个月 |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4年12月9日
泸州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纳溪区分局 关于 护国镇沙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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