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泸州市纳溪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擘画纳溪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保障国省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组织编制了《泸州市纳溪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总体规划》是我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二、编制过程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规划》自2020年7月启动编制,经多次征求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意见,经过区专委会、区规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市专委会、市规委会等会议审查,最终通过省级审查。2024年5月,《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复。
三、主要内容
《总体规划》针对纳溪区情提出针对性的规划思路和目标定位,对全区农业、生态和城镇空间进行了布局优化,合理配置各类设施与资源要素。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规划范围为泸州市纳溪区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包括纳溪区全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主要包括五大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现状与形势。《总体规划》从区位关系、自然地理、资源禀赋、社会经济、空间利用等方面,对全域和中心城区的基础条件进行了梳理,归纳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的禀赋特征,厘清国土空间保护利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研判面临的形势机遇与挑战等。
第二部分战略与目标。《总体规划》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强化做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积极响应泸州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着力构建产业协作、创新协同、载体共建的区域发展共同体”的战略目标,落实泸州市“做强‘一体’、高水平建设‘三个高地’”总目标。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加强耕地保护,科学配置各类资源要素,健全规划实施和传导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筑牢纳溪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基础,建设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秀美纳溪。确立纳溪区发展定位为: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核心支撑、长江上游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城市重要窗口、中国西部工匠城核心区、都市现代农业高地。中心城区城市性质为:泸州城南副中心核心组成部分、转型创新发展区、产城融合现代生态新城。同时,分别提出2025年、2035年和2050年三个阶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第三部分全域规划。落实划定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地质灾害防控线、洪涝风险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明确了水资源利用上限、能源消耗控制、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等要求,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两带、四心、五区”的全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两带、两区、两园、多点”的生态保护系统格局。同时,建立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纳溪区全域以农业生产为基础,以“农业+”为核心,以创新引领、价值延伸、环境融合为三大导向,构建农、商、文、旅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生态圈。围绕“绿色农业产品”建设一批农业文创示范园、农业文化景观,将文化融入农产品包装设计,促进文化创意与农业的联动发展。构建“核心都市区+集聚发展镇+品质提升镇+美丽新乡村”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以纳溪城区为带动,生产生活要素辐射周边地区,促进多元化城乡融合;以大渡口镇、护国镇、白节镇、龙车镇为集聚发展镇,以茶酒、林竹等产业为核心,带动周边村镇发展;以丰乐镇、天仙镇、合面镇等其余乡镇为品质提升镇,为广大乡村地区提供便捷的生活生产服务,城镇与乡村地区深度融合;以梅岭村、凤凰湖村、竹海村等为美丽新乡村,推动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提高村民幸福感,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
第四部分中心城区规划。立足城市性质和区域职能,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构建“一轴、两廊、两片”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结合空间结构及主要发展方向,将中心城区划分居住生活区、商业商务区、综合服务区、绿地休闲区、工业发展区、仓储物流区及交通枢纽区七大功能区。同时,对各类用地布局、绿地与开敞空间、交通体系、市政设施、综合防灾和“四线管控”等进行系统规划和明确指引。
第五部分实施保障。建立衔接有序的空间规划传导体系,明晰近期行动重点,建立健全空间保护利用政策保障机制,依托泸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五年一评估”工作。严格规划实施监管,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强化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人大、政协、司法、监察、审计、社会等各方监督合力。把规划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自然资源督察检查,建立规划实施考核制度,实行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实施主体责任、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