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5-27 10:41:59 【字体:


                           泸纳府办函〔202439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稻谷补贴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粮食安全,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现将《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24

 


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稻谷补贴工作的有关要求,保障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建2020122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稻谷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3271号)要求,结合纳溪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国家关于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总体思路,深入推进我区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各方市场主体积极性。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保障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进一步稳定优势产区稻谷种植规模。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增加绿色优质稻谷种植,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口粮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稻谷、渠道不乱。稻谷补贴只能用于补贴我区稻谷种植者,不得与其他涉农补贴混淆。发放到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的补贴必须通过一卡通发放,发放给种植大户的补贴通过一卡通或其法人开设的基本账户发放,确保资金来源、去向清晰可查。

(二)加强引导、调整结构。各镇(街道)要切实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资金分配要有利于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三、政策内容

(一)补贴金额。根据《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预下达2024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的通知》(泸市财建一20247号)下达我区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1106.3588万元

(二)补贴对象。稻谷补贴对象为区内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对代耕代种或在流转土地上的实际稻谷种植者的补贴,原则上应以书面流转协议或合同为依据,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实际种植者。

(三)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为稻谷种植面积。稻谷补贴种植面积以确权面积为基准,凡撂荒耕地实际未种植稻谷的耕地不得作为种植面积上报。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由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经审核的当年稻谷补贴实际种植面积,报市农业农村局测算确定本区域的补贴标准,并予以公布。

(五)补贴方案镇(街道)制定具体补贴方案,方案侧重于2024年稻谷补贴种植面积核定、补贴资金公示、资金发放和资金监管工作并建立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

四、工作分工

稻谷补贴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共同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对全区稻谷补贴面积进行抽查核实,全区补贴对象3000户及以下抽查比例3%以上,全区补贴对象3000户以上抽查户数不低于100户。负责指导镇(街道)稻谷补贴种植面积核实和公示工作,并收集汇总全区稻谷种植面积数,组织水稻生产、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和政策宣传工作,联合财政、发改等部门对稻谷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区财政局负责稻谷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区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通过粮食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民加大绿色优质水稻生产、组织市场化收购等促进我区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各镇街道是辖区稻谷补贴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核实补贴面积、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比例不低于补贴户数的5%,负责镇村社级公示、资金发放、资金监管、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工作由镇(街道)财政所、经发办、农业农村服务站和联系村(社区)干部共同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通过“村村响”“大喇叭”“当家人”微信群渠道广泛宣传稻谷补贴工作,让广大稻谷种植者了解国家的稻谷补贴政策。

(二)坚持实事求是。各镇(街道)在核实稻谷种植面积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稻谷补贴种植面积以确权面积为基础补贴分配与实际种植面积挂钩。核实后的稻谷种植面积要按规定在镇、村、社三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杜绝公示走形式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群众,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核实后再次公示期不少于3天,坚决防止因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产生社会矛盾甚至引起群众信访等问题。稻谷补贴种植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镇(街道)在2024615前将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稻谷补贴面积分户登记表(附件1)电子文档报送区农业农村局710前将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稻谷补贴面积汇总表(附2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三)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经审核后的全区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报区政府批准后,将分户计算结果返回镇(街道)制定补贴清册,并将户主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等信息在镇、村、社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转入“一卡通”相应的金融机构,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平台将补贴资金一次性转入补贴农户“一卡通”账户,并及时反馈兑付情况。针对农户信息差错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兑付到户的,各镇(街道)核实后反馈回“一卡通”平台,相应的金融机构予以兑付 

)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830-4295115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30-428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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