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酒镇酒庄产业园大渡核心区一期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报告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泸州市酒镇酒庄产业园大渡核心区一期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目前环评单位现已编制完成《泸州市酒镇酒庄产业园大渡核心区一期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本工程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进行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泸州市酒镇酒庄产业园大渡核心区一期污水处理厂项目
2.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大渡核心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1500m3/d,项目用地面积12亩。利用现有设施,新建污水收集管道、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中水回用管网等,新建园区污水处理厂1座。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hjVnDNDTU39lDsOZyFN-g?pwd=qwer 提取码: qwer
2、如需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邹飞
联系方式:0830—4792212
邮箱:2045770798@qq.com
通讯地址:泸州纳溪区东升街道蓝天路一段13号
邮编:646399
4、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环管家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联系方式:15775966352
邮箱:2469225436@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同街道同济大道615号
邮编:610300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个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外的个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发表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填好后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或通过电话的形式反馈;或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地点当面进行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从即日起,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