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政法委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1).xlsx
附件1
2025年纳溪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纳溪区委政法委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泸纳委办〔2019〕28号)文件规定,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政法委)是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深化政法职能改革,锻造过硬政法队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纳溪、法治纳溪。
(二)2026年重点工作
1. 党管政法坚定有力。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区委常委会听取政法工作汇报、传达学习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5次,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4次,听取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1次。举办全区政法干警政治轮训班1期。政法系统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1次,参加各类专题学习培训27次,参与干警1700余人次,确保全区政法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深化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反邪教工作,全力做好全国“两会”、世运会、九三阅兵等重要会议活动期间社会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备案28件,完成四川省第十二届茶叶开采周活动、泸州市第八届“酒城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等重大活动安保52次。妥善处置突发涉稳事件35起。
3.治理成效稳步提升。在全省率先完成区、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任务,强化村级综治中心提档升级。接受中央政法委等单位46批次调研,经验在法治日报、民主与法治时报、四川日报、四川法治报等媒体宣传推广,成功承办川渝第四届行政复议交流合作会议、四川省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川南片区现场活动。纵深推进“矛盾风险化解 维护社会稳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426件,预警发布重大风险53期,信访总量、重复报警率同比分别下降14.1%、19.7%。持续完善社会治安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微网实格”建设,排查走访实有单位4654家次,走访重点人员1531人次,处置社会治安风险、安全隐患等案事件423件。创新群众诉求网络渠道运行机制,整合“有话请您说”、12345热线等9个网络诉求渠道,动态感知社情、访情、警情、案情、舆情。每月开展群众诉求及平安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出“三书一函”24份,群众满意率提升至99.6%。常态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十类案件、八类案件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75.14%、38.7%。
4.服务发展成效显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开展“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工作,共走访企业42家,收集并解决问题16个。指导纳溪经开区成立纳溪经开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提升园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统筹开展打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审结涉企民事案件2350件,审结涉案标的26.92亿元;执结涉企执行案件1902件,执结标的21.66亿元。侦办侵犯我市名优酒知识产权案件3件、破案1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5.司法为民更有温度。完善案件协调机制,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1473件,其中,和解187件,达成调解协议申请撤诉711件,申请司法确认109件,申请出具调解书9件。运用“示范诉讼+诉前调解”化解思路,处理锦绣御府楼盘145件逾期交房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并兑现145件纠纷违约金450万元。司法救助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19600元。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16人,批准逮捕9件14人;向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制发公安提示函9份,处罚娱乐场所2家,处罚酒店1家。依托三级援助网络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4人次,开展心理疏导、结对帮扶等关爱服务1300余人次。
6.政法队伍建设再上台阶。优化政法干部选育管用,推动干部交流33人次,与四川警察学院、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开展校地共建,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政法系统选树表彰先进集体16个、个人149名,其中,荣立集体二等功1个、集体三等功4个,个人三等功14人。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对新提拔、新任职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20余人次。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政法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5场次,警示教育大会5场次,通报典型案例10起。
二、部门概况
区委政法委为一级行政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纳溪区委政法委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93.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3.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3.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4.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6万元,项目支出168万元。
二、收支预算增减变动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93.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6.78万元,增长2.54%,收支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人员支出增加39.16万元;2.公用经费增加2.53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0.65元;4.专项支出减少25.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区委政法委2026年支出预算693.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4.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6万元,项目支出1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6.78万元,增长2.54%,增长原因是收支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人员支出增加39.16万元;2.公用经费增加2.53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0.65元;4.专项支出减少25.1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纳溪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政法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纳溪区委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纳溪区委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主要有:1.综治保险项目、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项目、3.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项目、4.综治(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项目。5.区社会治理中心运行维护经费项目。
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3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等。
(三)医疗卫生支16.7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医疗保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38.1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5.65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6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无采购办公设备等支出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区委政法委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委政法委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8万元。
四、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