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周李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周李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泸纳人发〔2025〕54号
区政府:
2025年10月31日,泸州市纳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
周李华为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10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周李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泸纳人发〔2025〕54号
区政府:
2025年10月31日,泸州市纳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
周李华为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