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彭珍妮同志免职的通知 来源:区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5-08-28 16:31:30 【字体:小 大】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彭珍妮同志免职的通知泸纳人发〔2025〕44号 区人民政府:2025年8月27日,泸州市纳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免去:彭珍妮的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8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