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徐潘波等职务的通知
泸纳府干〔2025〕12号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徐潘波等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泸州市纳溪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徐潘波为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安富街道办事处主任;
敖志明为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信琼为泸州纳溪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元吉为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副局长;
何振霆为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扬帆的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安富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徐潘波的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元吉的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敖志明的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