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刘倩雯同志免职的通知
泸纳人发〔2024〕63号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倩雯同志免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泸州市纳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免去:
刘倩雯同志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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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纳人发〔2024〕63号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倩雯同志免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泸州市纳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免去:
刘倩雯同志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