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黄轩等六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泸纳人发〔2024〕38号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黄轩等六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泸州市纳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免去:
黄轩同志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刘桥同志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彭仲芳同志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杨波同志为泸州市纳溪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局长;
马洪超同志为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局长;
赵小明同志为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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