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张星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区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4-03-19 15:34:56 【字体:


泸纳人发〔2024〕18号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张星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大主席团、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区人大机关各委室:

泸州市纳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任命:

张星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邓吉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曾利明同志为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陈敏同志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世清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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