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张星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泸纳人发〔2024〕18号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张星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大主席团、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区人大机关各委室:
泸州市纳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任命:
张星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邓吉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曾利明同志为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陈敏同志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世清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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