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能平同志兼任职务的通知
泸纳府干〔2021〕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第16届69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刘能平同志兼任泸州市纳溪区数字经济发展局局长、泸州市纳溪区人才工作局局长。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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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纳府干〔2021〕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第16届69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刘能平同志兼任泸州市纳溪区数字经济发展局局长、泸州市纳溪区人才工作局局长。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