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雨等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泸纳府干〔202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第16届66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张雨同志兼任泸州市纳溪区酒业发展促进局局长;
贾富全、杨波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马晓聪同志泸州市纳溪区酒业发展促进局局长职务(兼);
张雨同志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波同志泸州市纳溪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贾富全同志泸州市纳溪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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