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关于泰丰酒改扩建项目设计方案调整情况的公示
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合法权益,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泰丰酒改扩建项目设计方案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7日。
二、公示地点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公示栏、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项目现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0-4119618。
四、设计方案调整情况
泰丰酒改扩建项目原设计方案已审批,项目总用地面积83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95.4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417.44平方米,容积率1.01,建筑密度42.75%,绿地率10.29%。主要内容包含1栋1层1#库房,1栋1层2#库房,1栋1层3#生产厂房,1栋1层4#生产厂房。
设计方案调整情况:1.在3#生产厂房外侧增设一个露天蒸汽发生气器。2.硬化设备周边检修通道。设计方案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7295.4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417.44平方米,容积率1.01,建筑密度42.75%,绿地率9.51%。主要内容包含1栋1层1#库房,1栋1层2#库房,1栋1层3#生产厂房,1栋1层4#生产厂房,1个蒸汽发生气器。设计方案调整后各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