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关于白节游客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方案调整情况的公示
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合法权益,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白节游客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方案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6日。
二、公示地点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公示栏、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naxi.gov.cn)、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s://zrzyhghj.luzhou.gov.cn)、项目现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0-4119618。
四、设计方案调整情况
(一)建设单位
泸州市纳溪区百吉集镇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
白节游客服务中心项目。
(三)建设地点
白节镇高隆村。
(四)调整主要内容
白节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原设计方案已审批,方案总用地面积61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95.2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684.84平方米,容积率0.92,建筑密度20.91%,绿地率24.44%。主要设计内容包含一栋5层商业楼,两栋3层商业楼,配套门卫室等相关设施及机动车停车位44个(含大巴车位4个)。建筑外立面以灰色真石漆、黑色真石漆为主,屋顶为平面屋顶。
现调整如下:(一)扩大游客展览中心地下室面积,由160.72平方米扩大至335.28,项目总建筑面积从5220.73平方米扩大至5395.29平方米。(二)游客配套用房调整楼梯位置和消防控制室位置。(三)项目北部区域场地±0标高由298.10米调整为298.45米,游客接待服务中心±0标高由298.10米调整为298.55米、游客配套用房±0标高由298.10米调整为298.55米、游客展览中心±0标高由298.70米调整为298.55米。(四)人行出入口与车行出入口合并。设计方案调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保持不变,各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