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关于腾浩公司金属制品修理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公示
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合法权益,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腾浩公司金属制品修理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予以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10日。
二、公示地点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公示栏、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项目现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0830-4119618。
四、方案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泸州腾浩商贸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
腾浩公司金属制品修理厂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
纳溪区护国镇。
(四)方案主要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203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设计方案总建筑面积2157.1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147.49平方米,容积率1.05,建筑密度28.61%,绿地率6.23%,建筑高度最高17.80米。方案主要内容包含一栋2层戊类厂房,一栋5层戊类厂房,配套相关设施及地上停车位2个。建筑外立面采用米黄色真石漆,局部搭配褐色及灰色真石漆,屋面均为平屋面。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