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关于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光明村蔬菜基地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公示
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合法权益,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光明村蔬菜基地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予以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公示地点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公示栏、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xi.gov.cn)、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luzhou.gov.cn)、项目现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0830-4119618。
四、方案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纳溪区大渡口镇兴渡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项目
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光明村蔬菜基地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
纳溪区大渡口镇。
(四)方案主要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11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设计方案总建筑面积603.3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03.31平方米,容积率0.55,建筑密度27.06%,绿地率38.65%。主要设计内容包含1栋2层光明村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停车位2个及配套相关设施。建筑外立面整体以白色真石漆及深灰色真石漆为主,屋面均为平屋顶。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