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统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泸州市纳溪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泸纳法委办〔2025〕1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统计领域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稳法治建设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治政府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健全决策机制,夯实法治政府基础。完善局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依法。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为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协议等把好法律关。开展统计权责清单事项的梳理公示工作,涉及统计权责清单事项均通过相关平台面向社会公示。组织单位负责法治工作人员参加全区“拼经济搞建设—法治建设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学习,庭审观摩纳溪区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依法行政学习,提升依法治统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开展会前学法10余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贯彻统计相关重要文件精神和统计违法违纪典型案例5次。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继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统计相关重要文件精神纳入区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建立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2025年邀请市局专家为统计专题培训班授课1次,区级领导为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授课1次,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治统意识和统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四)严格统计执法监督,筑牢数据质量基础。通过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筑牢统计数据质量根基,圆满完成2025年“四上”企业(项目)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落实“一泸检查”机制,积极推广运用“一泸检查”智慧平台。
(五)加强数据核查,守牢源头数据质量。严格落实数据质量全过程管控责任,强化基层统计机构数据审核职能。全面完成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规范数据采集流程。对全区所有“四上”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重点核查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财务报表等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匹配性。对核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明确整改时限,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严把名录库管理关,筑牢数据源头基础。以名录库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对名录库内企业开展全覆盖核查,精准核实企业基础信息,确保名录库数据鲜活准确。
(六)拓展宣传阵地,营造依法统计氛围。积极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志愿云溪 普法同行”暨“12.4”集中宣传活动,认真开展“12.8”统计宣传月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1000余份、宣传品500余件,悬挂标语10余条,制作展板4张,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依托《纳溪经济动态》刊物、《纳溪区统计业务知识》小读本等载体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范围,普法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稳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2025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统计普法宣传效果还有待提升,形式较为传统单一,对不同群体针对性不强,公众统计法治意识参差不齐;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持证时间较短,执法业务水平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学习教育。继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常态化开展学习、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曝光和专业核查力度,推动“不敢、不能、不想”的统计生态,严把“红线、底线”关口,不断提升全体统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专业能力。
(二)精准发力宣传培训。创新宣传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的统计普法宣传。特别是加大对“四上”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其依法统计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专业素养与执法能力,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执法公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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