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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泸州市人民政府

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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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3 16:33:41 来源: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阅读:

2024年,按照《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泸纳府办发〔2024〕15号)的工作要求,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职依责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

1.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自觉性。我局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等形式,不断强化法治观念。全年共开展中心组会前学法11 次,提请学习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3次,实现了全局学法考试学习完成度100%,有效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2.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明确干部职工在法治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同时,规范完成年度报告工作,详细记录并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3.提升示范建设水平。积极参与并配合举办全区第二届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通过评选和推广优秀法治案例,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我局还注重挖掘和培育本单位的法治建设亮点和典型经验,努力提升示范建设水平,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议领导组,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审议领导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决策程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研究作出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应诉。2024年,组织召开案审会7次,形成行政处罚案件审议领导组会议记录103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三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并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党建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等系列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考核等措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素质、完善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抓手,落地落实落细全局法治工作;三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完成法治督察、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等考核和资料报送。

(2)积极推动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二是构建“监管普法+案例普法+以学代罚”的三级柔性执法模式,以“普法+不罚+轻罚”推动行业自律、体现执法温度、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共对174件案件进行了减轻、从轻,20件案件免于处罚。

(3)推动执法人员学法进程。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实际需求,通过专题培训精准学、案件评查实践学、每日一题天天学等多样化方式开展学习培训。全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专题培训1次、组织参加市级案卷评查2次、省级典型案例评选1次。 2024 年“大学习大培训”执法人员参训率与每人不少于 60 学时完成率均达到 100%。2024 年第三届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初赛参赛率 100%。

6.加强重点领域执法

(1)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一是开展纳溪区“校园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推进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制度,对全区61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了2次集中培训;二是全面开展肉制品、白酒质量安全、茶叶及茶叶制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月饼、生鲜灯、“特供酒”清源打链等7次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20余家次,发现隐患问题70余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5份,现已完成整改33家;三是严格督促和要求辖区内5个农贸市场建立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市场查验制度,开展网络销售特殊食品专项检查,全面摸排掌握辖区内自建网站经营和网络销售特殊食品经营者的情况,建立网络经营特殊食品经营者台账,并组织市场监管所监管人员、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经营者开展网络销售特殊食品经营专题培训;四是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47家次,立案查处1件;五是狠抓肉制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126家次,发现问题27个,抽检肉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根据检查问题建立肉制品问题整改台账,立案3件,另移送公安机关1件。

(2)全面开展“铁拳”“春雷”执法行动。一是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59件,案值42.5579万元,罚没款87.9068万元,实际入库罚没款453.0268万元;二是开展燃气专项检查。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案4个,案值20余万元,罚没款26.63万元;三是有力量推进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查处电动车违法案件5起,案值10.03万元,罚没款6.35万元,没收电动摩托车50余台;查处燃气灶违法案件3起,罚没款0.23万元;四是开展计量专项行动。截至目前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件,罚没款1.4万元;五是持续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行动。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65家,检查农贸(批)市场摊位46个,检查商超58家,检查餐饮单位92家;六是加强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行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检查相关市场主体135家、学校食堂46家,立案10件,处罚款6万元;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检查,检查相关市场主体125家,针对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标识的2家餐饮店,责令立即整改;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查学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家;开展儿童玩具及学生用品专项检查,检查相关经营单位13家。

7.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要求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量、增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敦促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落实审查职责。

(2)持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对刷单炒信、商业诋毁、虚假宣传、商业秘密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

(3)反传宣传和集中打击双管齐下,今年来共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检查商户21家,通过LED屏等动态播放养老诈骗宣传标语27条次。

(4)做好修订后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宣贯工作。开展经营者集中监管制度进企业、进行业等活动,实施多层次和全方位宣贯。通过宣贯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经营者合规发展、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5)在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的基础上,筛选出1家有意愿、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  

8.大力提升依法监管水平

(1)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泸州市规范行政机关涉企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规范行政检查权,全面落实行政处罚法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制度,全年对174件案件进行了减轻、从轻,20件案件免于处罚。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系统内部双随机,按照省局、市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以及我局年初计划,全区抽查市场主体不低于2023年底企业实有数的5%,实现抽查事项清单的全覆盖,今年共完成了17个内部双随机检查,共抽查市场主体316家;二是跨部门双随机,指导相关区级部门建立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平台账号并录入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一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三是指导相关区级部门制定本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清单并统筹制定全区年度工作计划,共完成了25项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市场主体74户;四是探索建立涉企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制度,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目前已运用“综合查一次”制度检查企业8家、联合检查企业 5家。

(3)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一是对57户补报年报的企业、9户补报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3000余户个体工商户在补报年报后自动移出异常经营状态,行政处罚案件修复8件;二是充分利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三是从企业基础属性信息、企业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关联关系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方面将企业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目前,全区共有A类企业1951户,B类4453户,C类1378户,D类526类户,已分别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今年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采用“信用风险分类+随机”方式共抽取企业250户,实施差异化监管。

(4)实施“万人助万企”纾困帮扶。一是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纾困帮扶活动,实行分级分层联系帮扶,按照“区领导、区级部门对口联系大中型企业,镇(街道)对口帮扶小微企业”的分工原则,逐一完善企业责任领导、联络专员等帮扶信息,建立完善对口联系帮扶名录库;二是建立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常态化收集交办解决机制,为企业解决一批“瓶颈”问题。目前,我区共有385家“四上企业”、44家拟升规及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已全部建立“一企一员”联系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反映证照办理、融资贷款、应急转贷等问题71个。

(5)强化民营市场主体精准培育。一是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制定印发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通知,明确我区分型分类主要工作、重点任务等。以“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分类帮扶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动员指导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申报“名特优新”。截至目前,我区申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35户,审核通过27户;二是扎实开展“个转企”。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建立重点培育库、简化审批流程、提供优质服务等多举措,不断提升“个转企”工作质效。2024年,我区新增“个转企”28户,其中转型成公司制企业27户,公司制占比为96.43%;三是对个体工商户开展跟踪监测。采取抽样调查方式,从全区2万余户个体工商户中精选监测对象,全面摸排调查不同行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形成2024年上半年、全年个体工商户发展监测分析报告,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四是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织40余户民营企业参加市、区组织的现代企业制度集中培训,规范企业自身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实力。

(6)以质量创新增强发展动力。持续通过完善质量政策体系、推进品牌梯度培育、强化标准引领、免费计量检定等方式,扎实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区工作。今年以来,新增企业标准25个、标准公开28个;免费检定计量器具1407台件,助力2家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完成认证活动现场检查2家次,参与5家检验检测机构换证(扩项)评审。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力度。今年以来,注册商标新增申报613件、新增注册601件,专利新增申请45件、新增授权227件,现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9件、高价值发明专利24件。

9.着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1)对标省市营商环境,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 1 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全面落实“企业迁移一件事一次办”举措,提升市场主体跨区域迁移便利度;三是立足登记注册职能职责,配置四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施清单”,严格遵照“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流程,按照“一份材料、只跑一次”的工作要求,优化市场主体办理流程。


(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推行一网通办,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保证能够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办理。推进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二是编制相应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在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和企业切实享受到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带来的快捷,便利。

(3)推进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工作。一是今年1月1日起,实行登记注册相关业务通过支付宝和手机 APP 认证系统,对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实施自然人身份实名验证工作,解决了身份证被冒用、“被股东”等问题;二是依托省一体化平台身份认证系统和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的统一身份认证。目前,2589(含个体)户,变更、备案、注销实名认证3970(含个体)户,共实名认证26500余人次;三是2024年,共办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9474件,其中设立登记3474件,变更登记2634件,注销登记2926件,简易注销登记411件,个转企登记29件;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2187件,占比53%。2024年3月市场监管窗口荣获2023年度优秀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荣获2023年度先进服务标兵,全年未发生一起超期办照、服务质量上面的投诉。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各类市场主体共计35369户,注册资本596.25亿元。2024年新增市场主体3314户,新增资金数额及注册资本总额共计21.09亿元。

(四)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0.多元化解行政争议

(1)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加大案件审查力度,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注重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2024年以来,共收到12起行政复议决定书,其中4起复议维持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5起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3起驳回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2)推动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积极探索行政调解的新模式、新方法,推动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行政调解,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3)不断规范消费市场秩序。一是强化消费保护严打侵权行为。处理12315平台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含533件投诉与125件举报)658件,办结率均达100%;二是打造放心消费生态,强化“一站式”纠纷调解平台。指导经营户优化消费环境,对74家示范单位进行升级核查,按季度召开消费维权约谈会,公示投诉信息,强化动态管理;三是建立“一站式”平台,依托区社会治理中心,联合多部门及专业力量,快速高效化解消费纠纷,保障消费者权益得到最终维护。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市场主体在逐步增加,涉及面广,监管不能达到全覆盖;二是执法人员专业素养还有待提高,仍需加强学习和培训;三是食品安全监管有待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我区餐饮环节经营店存在点多面广、规模较小、流程布局不合理,尤其是农村集体聚餐,操作现场的安全状况堪忧,农村地区部分群众文化程度不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监管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守牢安全监管底线

1.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防线。持续督促企业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与责任意识;联合相关部门强力推进“特供酒”清源打链和“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动企业严格履行社会责任,共筑食品安全防线。

2.升级药械监管保障力度。持续推进我区10家化妆品门店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抽样检测、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

3.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重点针对无证使用、无证上岗、超期未检的等重点问题隐患进行整治,继续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严厉打击。

4.优化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强化工业产品“两个规定”,加大抽检力度;通过优化质量强区工作机制,优化计量监管服务;强化标准引领,激励团体标准制定,推进综合标准化试点,加快企业标准公开;完善认检监管体系,持续深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乱象治理。继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 

(二)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5.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向“名特优新”方向发展,加大民营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推动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个转企”工作。

(三)加强知识产权护航

6.强化地标保护、落实川渝合作协议、加强跨区域协作、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及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等特色亮点,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生态体系。

(四)规范市场秩序行动 

7.强化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并加大对传销打击力度,强化旅游、民生及涉企收费的价格监管,确保价格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继续提升12315平台效能,做好纠纷调解,确保无超期件发生。

(五)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8.持续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配置、强化专业化培训;继续抓实行风建设,狠抓干部职业能力提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明纪律、高效执法,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专业过硬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队伍。

特此报告。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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