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医疗救助动态监测 服务群众温暖人心
“这几天的住院医疗费用一共是2657.88元,医保报销后自己只需要承担234.09元。”9月12日,家住纳溪区打古镇紫微村的刘大娘因腰椎病住院6天,医保报销了很大一部分费用,当她看到医疗费清单时,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图为医保局工作人员询问救助人员情况。(区医保局供图)
73岁的刘大娘常年患有轻微的高血压、糖尿病,今年2月份去医院住院检查后发现还患有脑梗,需长期服药、打胰岛素,长期的医疗费用给原本收入微薄的家庭增添了压力。区医保局通过每月动态监测,发现刘大娘就医自付费用达到监测预警线(泸州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将该信息推送至区级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经确认后,刘大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待遇。
“放在以前,我妈妈的这种情况住院都要花不少钱,而且要多次提交各种复杂的材料才能报销,现如今的医保政策好了,报销也方便。”据刘大娘的女儿韩女士介绍,自从母亲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后,每次住院结算只需要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结算窗口就可以直接报销医保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方式报销后,自己只需要承担很小一部分费用,极大地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
近年来,纳溪区通过网络媒体、印发宣传资料以及进村入户讲解等方式广泛开展医保政策宣讲,并依托医保就医数据动态监测机制,每月动态更新医疗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及时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不断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1月至10月,向区级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推送就医支出预警数据共10275条,新增救助对象2.69万人次。
据了解,截至2024年10月底,纳溪区医疗救助对象门诊和住院享受医疗救助共5.4万人次,金额1565.50万元。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待遇保障“应享尽享”,因病返贫“应消尽消”。
接下来,区医保局将继续紧贴群众健康需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数据监测和部门间沟通,持续推进医保惠民工程,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不断织密医疗保障安全网,兜牢群众幸福底线。
来源:雍沛(见习)孙文达 通讯员 赵学婷
编辑:刘羽
责编:王超明
值班编委:廖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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