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6月30日,纳溪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熊杰主持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 高银松 摄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陈云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评议区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工作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永宁河过江顶管工程开展专题询问。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区政府关于纳溪区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关于补选泸州市纳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进行人事任免。
熊杰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评议审议意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落实整改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要突出问题导向,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研究措施办法,做好整改落实,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合力,促进问题早日解决。要加强跟踪调研,巩固评议检查询问成果。要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督促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不断巩固和扩大监督检查成果。
区领导索勇、王强、许坤出席会议;区领导黄祖鑫、彭仲芳列席会议。(纳溪融媒记者:高银松 通讯员:肖豪)
编辑 | 艾雪 校对 | 郭玉莲
责编 | 廖胜春 编委 | 王超明
纳溪区 第十七届人大 常委会 第三十 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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