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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本人身份变动及单位改制未获安置问题的申诉书
来信人 邱** 来信日期 2026-03-01
信件索引号 202600007
信件内容
本人1994年大专毕业分配至原纳溪县石棚镇企业办公室工作,行政编制干部。1996年区划人事冻结期间,经原泸州市委徐龙治副书记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调入纳溪县乡镇企业局,下派企业支援。后被违规改派至原乡镇局下属事业单位科咨中心,未告知本人身份变动,调动过程缺乏合规的核心调动程序和文件依据。2003年,科咨中心改制,本人未获安置、未签署安置协议、未领取安置补偿金。本人2025年12月4日知道相关情况后,数十次往返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经科局等单位,至今关键的正式调动文件、性质编制身份是否变动及未获安置问题仍未查清事实、未予解决。希望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全面查清事实,恢复本人编制身份和相关待遇。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区经科局 回复日期 2026-03-04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区长信箱反映本人身份及改制安置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2624我局已对您反映的关于调动至泸州市纳溪区原乡镇企业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及该单位解体等相关情况进行回复。202632日,您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区长信箱及到区信访局走访等方式对回复提出质疑。我局于202633日,就您提出的质疑出具了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将于2026430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您。

工作人员于202633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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